書名:最後14 星期二的課

作者:Mitch Albom

出版社:大塊文化

內容大意:墨瑞‧史瓦茲 是一位教授,他常常用他的人生經驗,來教生命的意義,他有個像學生又像朋友的米奇,他們倆是星期()的夥伴,每到星期(),墨瑞總是會教米奇一堂課,墨瑞會要米奇(米契爾),以對待朋友的方式,來對待他。所以他們倆的關係,可以說是師生關係,也可以說是朋友關係。他們倆常常探索生命的意義。在一九九四年的夏天,墨瑞被判了死刑。他不再跳舞的那一天,他就知道了。(為什麼會被判死刑呢?請看繼續看)→在一九九四年八月一個炎熱悶濕的日子,他來到了神經學醫生的診所,醫生告訴了他們壞的消息,墨瑞得了肌萎縮性脊隨側索硬化症(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 簡稱ALS),又稱路格瑞氏症(Lou Gehrig’s disease),這是一種可怕無情的神經系統重症。它會讓你漸漸無法使出力氣,穿脫衣服時,必須要有人來幫助,然而就再也沒有了隱私權,墨瑞就是如此。ALS就像蠟燭一樣,它把你的神經熔化掉,剩下你的身體像一攤蠟。這種病常從腿部開始發作,逐漸向上蔓延。你會無法控制大腿肌肉,所以你會再也無法站立。你會無法控制軀幹肌肉,所以你再也無法坐直。到了最後你如果還活著,你要在喉嚨上穿孔,靠一根管子來呼吸,而你的神智完全清醒,被禁閉在軟趴趴的臭皮囊裡,也許還可以眨個眼皮或是嗒舌作響,就像科幻電影裡面的情節,整個人困陷在自己的肉體中。從得病到這個階段,只要短短的五年。

 

內容大意:我該怎麼說呢?雖然我不怎愛看這本書,甚至看不到二分之一就放棄了繼續閱讀它的機會,但是我卻很佩服墨瑞,為什麼呢?因為他一得到了ALS,他不願就此凋零萎謝、不要為了自己離死不遠而羞於見人。他反而開始研究死亡,把它當成是一本活教材。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樣做,是很白ㄔ的做法,然而他卻因這樣的做法,而越來越了解生命的意義。只要你學會死亡,你就學會了活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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